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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
关于提交2025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考生: 我校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将于2025年10月13日-16日进行,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工大规字〔2025〕21号)精神,申请本次学士学位要求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5年6月申请毕业并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1.课程考核(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经我校审查符合学位授予水平且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2.在读(考)期间通过我校指定以下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 (非英语类专业学生);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笔试成绩合格(非英语类专业学生);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等级考试(NNS)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英语类专业学生); (4)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牵头组织的高校联盟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1)。 2.考生毕业证复印件或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考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与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一致)一份。 4.用于核查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在我校参加广东省或高校联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免提交)。 5.提交三张与自考本科毕业证件照相同的大一寸纸质照片(可在学信网下载),用圆珠笔在照片后清楚标明准考证号、姓名和专业,照片用于学位证书制作。 6.按照附件2中的模板,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等)及毕业论文的基本相关信息(如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导师姓名等)。完成后,请将填写好的文件命名为“XX专业XX姓名毕业论文基本信息”并发送电子邮箱:jjyzkb@gdut.edu.cn。 ★温馨提醒: 请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学士学位申请。 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30日